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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2023年度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1:24:36

审  计  报

 

中民合信 [2024] 审字第 007

 

 

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理事会:

 

我们审计了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 以下简称:学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12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 023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学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制度 》的 规定编制 ,公 允反映了学院 2023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学院,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学院管理层 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层负责评估学院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经营相关的事项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学院、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学院治理层 以下简称: 治理层 负责监督学院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 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学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学院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签章接下页


此页无正文

 

京中民合信会计师事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



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 以下简称本学院2007 年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

 

[2007]644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于 2023 1 16 日取得了北京

 

市民政局换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000669902380N,证书有效期为 2023 1 16 日至 2024

 

8 15 日, 法定代表人为李亚茹, 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 23 号楼东侧创享空间。


治理层: 为本学院理事会。

 

业务主管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业务范围: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学院管理层对学院持续运营能力评估后, 认为本学院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运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本学院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运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三、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学院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学院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重要会计政策及变更

 

本年度学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理事会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


本年度学院理事会成员 5 人,监事会成员 1 人。现有教职工人数 14 人,专职人

 

员年支付工资 565,734.07 元, 人均 40,409.58 元。

 

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3 12 31 日资产总额 2,350,179.39 元,负债合计 117,277.66 元,净

 

资产总额 2,232,901.73 元, 净资产总额是开办资金的 1.12 倍, 高于开办资金。2023

 

年度净资产比 2022 年度净资产增加 151,181.26 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增加净资产

 

151,581.26 元, 退回以前培训费减少净资产 610.00 元, 收回以前年度校区食堂餐费

 

增加净资产 210.00 元。

 

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限定性净资产 1,460,736.92  元, 其中, 中华社会文化发

 

展基金会捐款, 限定用于红色文化项目 326,706.72 元; 北京国育未来星科技有限公

 

司捐款, 限定用于隔代教育项目 1,000,000.00 元; 教育发展基金 134,030.20 元。

 

受托代理业务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本学院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不存在受托代理业务。


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不存在重大资产减值事项。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不存在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

 

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无劳务捐赠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无重大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 学院无重大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一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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